关于实行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的通知

摘要
关于实行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的通知

各合作基地:

  根据人社部CETTIC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规范CETTIC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CETTIC健康养生职业培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合作基地推行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落实。

  一、备案和公示的目的

  实行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旨在引导各合作基地自觉抵制违规聘请不合格人员,自觉抵制虚假宣传行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教队伍建设,树立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良*形象。

  下一步,我司将从各合作基地备案的队伍中,选取有特色、有专长、有代表性的教,分项目、分学科、分批次编录视频课件,上传至即将上线的CETTIC健康养生职业培训在线教育平台,供全国各地的学员有偿学习使用。扩大各基地及培训教在全国范围的影响力和**度,同时建立在线教育平台、教、合作基地三方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有效实现各方利益创收。

  二、备案和公示的对象

  各合作基地的所有专职、兼职教(含行政、教学、教辅人员)。

  三、备案和公示的内容

  备案内容:专(兼)职教的相片、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层次、专业类别、毕业学校、技术职称、身份证号、教格证(或其它相应资质证)号、社保证编号、工作简历、论文著作、社会荣誉等。

  公示内容:专(兼)职教的相片、姓名、学历层次、专业类别、毕业学校、任教科目、技术职称、教格证(或其它相应资质证)号、社保证编号、论文著作、社会荣誉等。

  四、备案和公示的形式

  1、实名备案:各合作基地必须准确掌握教的基本信息,并分专职、兼职分类登记造册(样表附后,一式两份),报我司备案。

  2、身份公示:各合作基地必须将教基本信息在基地醒目位置以宣传栏的形式予以公示,同时我司将在“中国健康养生培训网”相应信息页面予以公示。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国各合作基地推行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是加强各合作基地规范管理、促进CETTIC健康养生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合作基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本基地专兼职教备案公示覆盖率达100%、准确率达100%。

  2、严肃工作纪律。各合作基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聘任教。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收集培训教基本信息,整理相应证明材料,抓紧做*教登记造册和备案公示工作。备案公示的教基本信息要真实准确,宣传广告、招生传单介绍有关力量的内容,必须与备案公示的内容保持一致。涉及教个人隐私的信息要注意保密。未经我司审核备案的培训教不得在各合作基地任教。

  3、讲究工作质量。各合作基地要认真研究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落实的具体事宜,制定操作细则。培训教身份公示栏要求位置固定、要素齐全、规格统一、式样美观。

  4、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司负责各合作基地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管理工作,各合作基地要认真做*落实配合工作。培训教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各合作基地综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全国健康养生职业培训管理办公室

  北京藏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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