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标准 在浙江行政区内的企业员工一起合乎下列标准,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1.依规报名参加失业险,总计交纳下岗保险费用36六个月(含)左右的; 2.自2017年1月1日(含)后获得初中级(五级)、初级(4级)、高級(3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下列称“资格证书”)的,以资格证书签发的時间为标准。 满足条件的员工应在资格证书签发生效日12六个月内,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和资格证书正本到自己当今失业险缴纳社保地失业险经办人员组织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并填*《浙江缴纳社保员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见附注)。领取时已下岗的,到下岗前*后交费的失业险缴纳社保地失业险经办人员组织领取。 委托领取的,需出示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正本、申请者的委托**权书。 资质审批 失业险经办人员组织在审理后的5个工作日进行缴纳社保交费状况和资格证书信息内容审批。 1.缴纳社保交费状况审批。根据省部级集中化的业务流程经办人员系统软件审查申请者真实身份以及失业险缴纳社保交费状况,在省部级集中化的业务流程经办人员系统软件未发布以前,审批方法由全国各地自主明确。 2.资格证书信息内容审批。根据“國家职业资格证全国联网查寻”网址(http://zscx.osta.org.cn/)、“浙江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网”(http://zj.osta.org.cn/)或本地职业资格证书系统软件鉴别资格证书信息内容。 审批根据的,应在地方政府或人力资源个人社保单位网址公示公告补助领取状况,公示公告時间许多于7个工作日内,并且于公示公告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立即将补助资产派发至申请者自己的银行帐户或社会保障卡;审批不根据的,应书面形式告之缘故。 有标准的地域能够应用信息化管理方式,探寻推行技能提升补贴互联网网上申请、审批、意见反馈。 技能提升补贴规范 技能提升补贴的规范由各地区人力资源个人社保、行政机关依据本地失业险股票基金运作状况、实际岗位(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助标准等要素综合性明确,并适度调节。 1.员工获得初中级(五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补助标准通常不超出1000元; 2.员工获得初级(4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补助标准通常不超出1500元; 3.员工获得高級(3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补助标准通常不超出2000元。 注: 相同岗位(技术工种)相同等級只有申请办理并享有一回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可一起享有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技能鉴定补助。 |